李洲律师亲办案例
胡某某抚养费纠纷
来源:李洲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2-11
浏览量:445

律师观点分析

胡某某系社会经济困难人员,律师接受委托二审为其争取提高了子女抚养费!

婚姻家庭类案件要注重调解,注重后期执行!

经济困难的人员如果想要获得经济援助!

抚养费案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支付人的经济收入水平!


提请调取、收集证据申请书

申请人胡**,女,1975年520日出生,汉族,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。

申请事项:

请求贵院到湖北**机械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分公司调取、收集邹**收入状况的证据。

申请理由:

贵院受理的邹永喜诉胡**抚养纠纷一案,邹**为打桩工程师,年收入二十万元以上,申请人因无法到邹**就职单位湖北***机械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分公司调取、收集其收入状况的证据,故依法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,请批准,为感。

此致

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

申请人:

年 月 日

附湖北**机械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分公司信息:住所地武汉市蔡甸区,负责人程*经理。

以上内容由李洲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洲律师咨询。
李洲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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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洲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201*********0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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